消防維護保養
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要點
1、根據甲方所提供圖紙及資料,在合同有效期內負責被委托建筑消防設施的維修、保養工作;定期對甲方的消防設施進行功能檢測,并提交給甲方檢測報告。
2、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,對甲方建筑消防設施每月進行一次巡檢,并填寫《建筑消防設施月檢查記錄表》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所委托的項目。
3.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,并出具檢測報告。
4.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期內消防設施如出現故障,甲方應及時通知我方,我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時內作出答復或處理意見,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檢修,如無配件問題24小時內把故障處理完畢。遇重大緊急故障時乙方接到通知后,立即趕到現場及時消除故障,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,并把相應信息存入用戶維護記錄單中。
5.我方承諾由我方維護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。
6.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過程中,我方技術人員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制度規定。
7、定期檢查: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(如火警功能、故障功能、復位、消音等)是否正常,有關指示燈有否損壞,并將檢查、處理問題情況記錄在檢查記錄表中。
8、用專用加煙(或加溫)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,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。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。試驗火災警報裝置的聲、光顯示是否正常,在實際操作試驗時,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,也可部分進行試驗,但試驗前一定要作好妥善安排,以防造成不應有的恐慌和混亂。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、壓力開關等電動報警裝置,應試驗它們的報警功能、信號顯示是否正常。備用電源進行 1~2次充放電試驗,1~2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,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,具體試驗方法:切斷主電源,看是否主電源換到備用電源供電,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,4小時后,再恢復主電源供電,看是否自動轉換,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。
9、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,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;防排煙設備、電動防火閥、電動防火門、防火卷簾等的控制設備;室內消火栓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的控制設備;鹵代烷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泡沫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;火災事故廣播、火災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。以上試驗均應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,且信號清晰。
10、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,如條件許可,客梯和貨梯也宜切除外選,接通內選,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于首層試驗。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、電話插孔通話試驗,通話應暢通,語音應清楚。
11、檢查所有的手動、自動轉換開關,如電源轉換開關、滅火轉換開關、防排煙、防火門、防火卷簾等轉換開關、警報轉換開關、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。進行強制切除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。
12、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、控制線、報警信號傳輸線、接地線、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。巡視檢查探測器、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,有無缺漏、脫落和丟失,每個探測器下方及周圍各方向,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有規定的空白空間。
上一篇:
下一篇: